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且具有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委派到本工程的设计主持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注册资格;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已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