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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自动售票机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0702-1940CITC2542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自动售票机升级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自动售票机升级改造工程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长春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自动售票机升级改造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样机制造及测试、设备搬迁、设备改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安装、完工测试、调试与试验、预验收、竣工验收、人员培训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修改和维护、最终验收等阶段工作,投标人需提供本工程范围中所需的人员、工具、器材、设备生产、试验、测试场地,圆满完成本工程所有的建设工作。
2.3招标范围:4号线一期既有自动售票机的硬件升级改造(包含车站、线路、模拟测试系统中的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工期要求:9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至少具有1个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供货业绩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票机(含软件)升级改造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证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
3.4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出现连续亏损;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6日到2019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20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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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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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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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431-8433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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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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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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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经理、张经理
电话:010-63348415/8444、0431-88513579、13252614431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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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