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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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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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626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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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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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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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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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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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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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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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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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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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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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质内穿型防弹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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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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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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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建、云南、河北、安徽等公安禁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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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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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弹防刺服及其配套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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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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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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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必须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是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项目预算:89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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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缉毒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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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防弹性能达到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标准的2级防护要求,能够有效阻止1954年式7.62mm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的穿透。防弹防刺服防弹性能达到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标准的3级防护要求,能够有效阻止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的穿透;同时,防刺性能达到GA 68-2008《警用防刺服》的标准。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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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第1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是公安部《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共三批)中软质防弹衣入围生产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第2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是公安部《防弹防刺服生产企业目录》入围生产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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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3年1月3日下午16:00止(节假日除外)应先在通用招标网(http:// 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文件(部分)。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8303。
(3)如需购买请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4)完成上述步骤后,凭登陆账号在上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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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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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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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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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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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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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段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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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10-63348488 传真:010-6337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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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0072747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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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廉政监督电话:010-58186696/66263969 举报邮箱:jdsmps@mp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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