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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 详细信息
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土壤修复及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7-03-09 【字号:

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土壤修复及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广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穗土委纪[2014]2号)的精神及《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关于配合收储地块工作的函》的安排 ,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现对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土壤修复及验收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土壤修复及验收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20-83826060-855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张工、唐工     联系电话:020-37816286

三、项目概况: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总建设用地面积301499平方米。该地块现状存在部分超标污染土,需对该部分土壤全部进行清挖、修复、处置,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单位监测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值。本项目修复总土方量为13576.1立方米。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块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污染土壤清挖、修复、处置,根据前期土壤调查报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污染场地超标污染土全部进行清挖、修复、处置,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单位监测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值。确保交储场地内无残留超标污染土壤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验收备案的函复文件。

3、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2000 万元。

八、工期:120日历天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独立法人资格并执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1200万元或以上的土壤修复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6、投标人已按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已按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9、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须按要求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 9 日至 2017年 3 月 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的报名窗口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两份,否则不予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 6日,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 时00 分至10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IC卡),无企业信息登记备案(IC卡)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若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20-83826060-81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三拱直街9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三:《投标承诺书》

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独立法人资格并执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核对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核对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核对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1200万元或以上的土壤修复工程)

核对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投标人已按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二)

原件

须提交书

面资料

8

投标人已按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原件

须提交书

面资料

9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须按要求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核对原件

须提交书

面资料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单位知悉并确保具备履行本项目执行职责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项目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我单位及我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没有因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

四、我单位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我单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我单位在本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

我单位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放弃中标资格,放弃投标保证金,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三 :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一、投标人未曾或未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近三年未受过其他行政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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