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设计甲级资质或施工设计一体化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受聘于投标人并已取得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已取得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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